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首页 | 本院简介 | 机构职能 | 上检动态 | 新闻频道 | 检察文苑 | 干警风采 | 留言板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首页    欢迎光临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互联网发布系统

 

 

 

 

 

 

 

 

检务公开>>>
          

上高检察院信访接待制度

 

  

  一、重视群众来访,做到主动、热情、礼貌接待。每周期二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并参加接待,控申部门每日安排人员在接待室负责日常接访工作,并设立举报自动受理电话。
    二、信访接待实行首问、首办、承办人负责制,首问、首办都要负责到底,不能推诿扯皮。群众信访、申诉的情况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及时请示、及时核查答复。
    三、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出现态度生硬、推诿拖拉故意不接待的,发现一次要严肃批评教育、二次大会检讨、三次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上页 下页  
 
Copyright © 2005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赣ICP备07005574号
http://www.sgjcy.net 维护:上高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任何的建议和意见请Email:sgjcylbd@sgjcy.net
联系地点:江西省上高县城镜山大道7号 电话:0795-2509277 0795-2509686 传真:250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