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科室局(队):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院党组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以“建功科学发展、建设美好上高”为主题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今年8月底基本结束。
参加范围为:以院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参加。
二、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保一弘扬”要求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紧扣县委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及我院提出的实现“456”工作目标,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检察干警党性党风党纪和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上高检察工作稳健发展。
(二)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达到“五新一保”的要求。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收获。要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解放、新突破,清除一些陈旧落后的观念,以勇于超越自我的精神,从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以往成绩经验的模式局限中解放出来,从过时的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中解放出来,更加自觉地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加快改革创新,以解放思想引领实践创新,以解放思想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三个至上”,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二是在解决问题上取得新成效。要自觉查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剖析原因,尤其要以实现“保三争一”目标为契机,积极查找与全市其他先进检察院存在差距和不足的地方,下功夫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发展思路、创新能力、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正确地处理办案规模与办案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加大工作力度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使科学发展观成为提升全院整体战斗力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是在提高整体执法素质上取得新进展。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等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中,切实体现“亲民、爱民、为民”,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在增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上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举措,进一步提升为群众排忧解难、息诉维稳的本领。要针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战略思维不宽、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使广大检察干警成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是在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着重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从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特别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实际,出台相关制度措施,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贴近实际、有利于促进上高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是在队伍整体形象上取得新进步。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建设,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年”建设,在党员和干部中树立“六种形象”,即:讲学习,多谋善断的新形象;立大志,奋发有为的新形象;重实干,求真务实的新形象;保本色,亲民为民的新形象;守纪律,清正廉洁的新形象;顾大局,团结合作的新形象。
六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要通过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要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切实保障生产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要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现象。要及时执行已复查纠正的案件和刑事赔偿决定,探索实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主要原则: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四条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更新执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研究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建立和完善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以思想大解放推进检察工作大发展,以检察工作大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坚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检察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要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学习推动检察实践,在推进检察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是贯彻群众路线。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民主,吸收广大干警全程参与;要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是正面教育为主。要注重树立和宣传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警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动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查找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推动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警的发展积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巩固心齐气顺、风正劲足、争先创优的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良好局面。
三、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学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坚持发展第一要义,着力解决服务上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识不强,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不够,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适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不高,以及对检察机关自身发展信心不足,在履行职责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制约检察职能发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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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着力解决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少,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回应不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不够,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不够充分等问题。
三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等问题。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根本方法,着力解决领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各科室工作发展不平衡,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执法保障不协调,执法活动中重配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惩治轻预防、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等问题。
五是坚持党的建设根本保证,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要着力解决党性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廉洁自律要求不严,精神状态不佳,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作风漂浮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要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滥用检察权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3月23日,召开全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钱骞检察长作动员讲话。 学习实践活动主要按以下三个步骤六个环节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初-4月底)。重点抓好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2个环节。
1、学习调研。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集中培训、网络课堂教育、观看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学习资料,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等。班子领导还要精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三本书。党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开展三个一“培训”,即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举行一次专题报告会、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四项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围绕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目标,针对履行检察职能、工作职责需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课题,着重就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选定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好带头表率作用,深入抓好党组成员联系科室工作,深入科室调研,帮助科室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院领导牵头分管科室、科室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科室人员,运用座谈讨论、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执法办案一线进行调研。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思考研究分管工作,按照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思考检察实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带头动手和组织分管科室,撰写解决检察实务具体问题的调研报告。
2、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在全院党员中深入开展“立足三保争先锋、实现跨越建新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大家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权力观、政绩观。院党组要重点围绕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各科室要重点就如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如何更好地做到执法为民组织集中交流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举办“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上高科学发展”专题研讨交流。通过解放思想讨论交流,使院机关全体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有新提高,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开阔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在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初-6月底)。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2个环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进千家农户,访百家企业”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科学发展观,按照“谈体会要新、查问题要准、找原因要深、定措施要实、提建议要诚”的要求,深入查摆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院领导班子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解放思想讨论和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系统全面梳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问题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形成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经党组充分讨论后,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对分析检查报告的群众评议,进一步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根据评议意见,领导班子对分析总结报告作进一步修改,使报告成为指导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7月初-8月底)。重点抓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院领导班子要针对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对照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使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相关领导、科室责任,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方案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可操作、可落实、好检查。要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在广大党员中开展“我为上高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建言献策,努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能。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始终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公正”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解决的重点,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提高统揽检察工作全局、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特别是要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同时,关注和解决好院机关人员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成立专项小组,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对应当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要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科室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院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上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活动总结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原则上由参加第二阶段群众评议的人员组成,同时吸收一定比例的在这项活动中反映情况、提出问题的当事人代表参加。测评内容主要是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效果的满意度两个方面,并有针对性地涉及相关项目和子项,防止测评流于一般化。测评方法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分层面开展测评。要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对群众意见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补课”。
上述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
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院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骞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伟任第一副组长,党组副书记黄六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工科科长左国新兼任,曾昶明、李碧东、罗贤发为办公室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院班子成员带头示范。院班子成员要为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榜样。每名班组成员要抓好联系点,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率先垂范,做到“五带头”: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决问题,带头督促指导,在活动中作出表率。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点。
3、加强分类指导。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立足三保争先锋、跨越发展建新功”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院班子成员做到“解放思想谋发展、求真务实作表率”;要求科室党员干部做到“提高效能强素质、服务发展当标兵”,积极开展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结对帮扶竞赛。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达到实践科学发展的氛围再浓厚、服务科学发展的措施再强化、建功科学发展的实绩再扩大的效果。各科室要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对院班子成员与其他党员干部分别提出要求,使学习实践活动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4、注重舆论宣传。高度重视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制定周密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上高检察网等检察宣传媒体的主阵地作用,积极争取各有关主流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5、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用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
中共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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