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观活动学习培训计划
为扎实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根据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院《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经研究,对我院学习实践活动的学习培训作如下安排:
一、参学对象
全院干警、退休老党员
二、学习培训方式
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报告、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三、学习重点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文件、学习资料;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国检察机关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等。班子领导还要精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三本书。
四、有关要求
党组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学习阶段3次),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开展三个一“培训”,即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举行一次专题报告会、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
在职干警每人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
每位班子成员要写一篇调研文章,在职干警每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篇,并在4月4日前交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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