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钱骞
(2009年3月23)
同志们:
党组对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作为今年我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对县市的文件和县委黄德刚书记的讲话进行认真学习讨论,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院领导分工联系各科室开展活动,制定了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实施方案,并决定今天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中央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决心大,力度大。早在去年2月份,就在有关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积累了活动经验。去年9月份,正式在全国铺开。整个活动自上而下分三批进行,我们县一级被安排在第二批,乡、村二级安排在第三批。3月18日,省、市、县相继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省委书记苏荣、市委书记谢亦森、县委书记黄德刚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的动员报告,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县直部门党委书记以及活动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动员会议。根据县委的安排,我院从3月份起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县委安排,我挂点联系指导我们院里的学习实践活动。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主要是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党组副书记黄六和同志组织学习了活动实施意见,院党组对我院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很详细,希望大家认真对照《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此,党中央作出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苏荣书记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县委黄德刚书记在动员报告上强调,开展这次活动,对上高来讲,不存在“要不要”搞的问题,只存在怎么搞、怎么搞得更有成效的问题。这也是讲不讲党性、要不要组织纪律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把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当作提高自己、推动工作的绝好机会,全身心投入、全过程参与、全方位提高。
在这项活动中,我们首先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在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助于广大检察人员深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助于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助于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谋划工作思路,制定政策措施,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有助于通过观念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因此,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检察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省市县委会议精神和县委黄书记的讲话精神,根据县委的部署,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项任务。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我院五年奋斗目标、把我院建设成全市乃至全省先进检察院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既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延续和发展,我院集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广大干警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工作在全市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三的好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我们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还存在着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执法观念不适应、法律监督能力不适应、体制机制不适应、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的问题,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特色还不够鲜明、执法办案还不够规范、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人才发展的机制、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是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违背的,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全面、不具体、不到位的表现。在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紧紧抓住我们发展不充分、不持续、不协调、不适应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公正”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的实效,把全院上下的智慧引导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实现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收获,在解决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提高整体执法素质上取得新进展,在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队伍整体形象上取得新进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促进上高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我院自身发展。
二、明确活动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这次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院制定的“456”工作目标,要牢牢把握以下七个方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察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必须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必须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目标,必须执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必须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必须始终把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通过上述“七个必须”,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破解科学发展的难题,进一步创新科学发展的体制,全面实现科学发展的目标,进而达到“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广大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活动目的。
按照县委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的时间是3月初至8月底,在方法步骤上,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一阶段、每个环节、每项工作,我们都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保证质量、取得实效为前提,决不能降低标准、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抓好理论学习,切实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空对空。在学习时间安排上,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保证集中学习培训时间。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得如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而且关系到全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关系到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因此,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领导干部一定要学习在前,领会在前,带着责任学,带着热情学,带着问题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求广大党员明白的领导干部先明白,要求广大党员领会的领导干部先领会。在学习调研阶段,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地学习中央有关文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学习材料,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思想方法、工作指针和行为规范。每个党组成员和每位干部都要有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和1篇体会文章,我还必须写1篇调研文章。
二是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既要坚持自我教育,又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并如实反馈群众对我院整体及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帮助党员和党支部搞好本次活动。我院老干部要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多关心多帮助,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搞好此项工作。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要逐个对照检查,党员之间要进行互评、互查,最终达到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的目的。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什么时候改,改得怎样。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准,切实做到听取民意找问题,顺应民意抓整改,依据民意看效果。
三是要紧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一着眼点,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这次活动与全院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活动的要求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上来,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这次活动的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改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充分挖掘各项工作中还需继续努力的空间,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四是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要紧扣县委提出的建设江西昆山、建设一条工业走廊、四个工业板块、六大支柱产业和实现“4635”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保驾护航、化解矛盾方面、保障民生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要始终把握重在学习、贵在实践的要求,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把着力点放在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抓手,通过深入调研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科学决策、破解难题。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并进行总结:1、检察队伍中还存在哪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有哪些行为表现;2、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哪些新要求、新期待;3、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4、如何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安全并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5、如何应对律师法的修改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对自侦工作带来的挑战,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加强办案安全等;6、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工作;7、如何破解法律监督不敢、不善、不能监督的难题,开创法律监督的新局面;8、如何建立健全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机制,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9、如何推动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10、如何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等等。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我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解决问题、完善机制,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彻始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里已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李春伟同志为第一副组长,黄六和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科,左国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昶明、李碧东、罗贤发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的要求,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相互促进。院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体现检察特色,已精心制定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和院里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好各阶段任务。当前,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与“效能年建设和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进来,与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分阶段开设相应的专刊专栏专题,引导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上高检察网扩大宣传,积极争取各主要媒体支持,宣传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和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部门和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院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督促检查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了解和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鼓励探索创新,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实求效。?
同志们,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重大,要求很高。让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市委谢书记提出:“强化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发现科学发展观的难题和问题,找准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提高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实现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五句话的要求,用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动我院的改革发展,为实现我院的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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