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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检动态>>>

中共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局(队):
  为确保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县委要求,决定成立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每名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联系点,在积极参加院班子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联系点建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活动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检察长钱骞任组长,负责全院学习实践活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伟任第一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全院学习实践活动,具体挂点联系反贪污贿赂局、法警大队;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向阳任副组长,负责挂点联系反渎职侵权检察科、公诉科;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小平任副组长,负责挂点联系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科;
  党组副书记黄六和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全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具体挂点联系政工科、墨山检察室、老干部党小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鲁博任副组长,负责挂点联系侦查监督科、民行科;
党组成员李宜仁任副组长,负责挂点联系监所检察科、检察技术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分工
  主任:政工科科长左国新兼任,主持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与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络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对全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查、落实。(办电:2509066,手机:13970502809)
成员:
  政工科副科长曾昶明:负责对外宣传学习实践活动,起草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检察技术科科长李碧东: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图片采集,检察网上设立学习实践活动宣传专题。
办公室副主任罗贤发:负责学习实践活动信息采编及上报,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材料、文件、通知的接收与寄发。(办电:2509686,手机13576576402)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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